****受****的委托,****处理厂用电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用电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监理
三、代理单位:****
四、建设地点:****处理厂
五、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地点:****(郑****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4号电梯19楼412室)
七、评标地点:****(郑****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4号电梯19楼412室)
八、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36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总监:任志强
注册编号:****6419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总监:张鹏威
注册编号:****1157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41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总监:陈广艳
注册编号:****8140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公示期及相关事项
本公示期限为3个日历天,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中心A座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725
招标代理人:****
地 址:郑****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4号电梯19楼412室
联 系 人:盛冲、郭淑迪
联系电话:0371-****6696
传 真:无
邮 箱:****@163.com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