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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单位****,2025年11月编制完成《鑫淼科贸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利厅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评审。
现将《鑫淼科贸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也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谭薇薇/135****9399
单位地址:**县**镇红光东路2号
编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慧/138****4225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中路七段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