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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17
| 项目名称 | ****改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园区A9幢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91.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军 |
| 联系人 | 张国军 | 联系电话 | 135****846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0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1405-2024)4.2.3目动监测断面和手工监测断面设置位置应满足,其按照气流方向的上游距离弯头、阀门、变径管大于等于4倍烟道直径,其下游距离上述部件大于等于2倍烟道直径。企业现状监测断面位置小于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上游方向4倍直径,无法满足监测断面设置要求。因此企业废气排放口需进行整改。企业拟将1#、2#、3#综合酸雾喷淋塔共用酸雾排放口(DA001)改为三个独立DA003(2#)、DA004(1#)、DA005(3#)排气筒。4#、5#含氰废气喷淋塔共用排放口(DA003)改为2个独立排放口DA002(4#)、DA006(5#)。改建后,企业增加3个排放口,共6个废气排放口。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综合酸雾采取喷淋塔中和工艺措施后通过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含氰废气采取喷淋塔氧化吸收工艺措施后通过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铬酸雾采取凝聚回收工艺措施后通过DA001排放至高空 | ||
| 承诺:**** 张国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国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