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两汪乡茅人河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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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1-17

项目名称 **县两汪乡茅人河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两汪乡茅人河生态景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99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
联系人 杨通才 联系电话 138****5628
项目投资(万元) 3000 环保投资(万元) 4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6-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心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谢嘎至茅人谷(大荒田)漂流、河道清理43000立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米;苗侗歌舞表演场1000平方米;人行石桥2座;建风雨长廊3座;附属设施(绿化、防护等)3000平方米;大门2座;景区各级道路8公里;垃圾装运站2处;果皮箱80个;公厕2个;饮水工程1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项;防洪堤1800立方;景区备用发电机组1套。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管理人员及旅游者生活污水采取管网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处理站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每天排放废水 150t采取废水管网收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污水处沉淀池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有建筑垃圾固体废物产生,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若自然堆放,经雨水冲刷会掩埋土地,污染水体。管沟开挖回填时应均匀回填在管线两侧,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度,不得形成会水环境,应进行植被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漂流产生的垃圾进行人工清理集中****处理站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施工产生噪声高峰时段要限制在不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和休息的时段范围(即夜间22时至次日竣晨7时)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土石方挖掘、道路开挖和管线敷设等将引起和加大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废弃土石临时占地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暂时、局部的,只要施工期加强管理,废弃土石及时清运、回填,保护耕地和自然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损伤的土地,覆土绿化,植树造林,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少甚至消除
承诺:**** 李建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建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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