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院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项目办学布局,健全助学服务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基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原则,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一家助学机构,入驻我校莞城校区开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项目是我院依托自学考试灵活机制和自身教育**优势,为具备脱产学习条件、渴望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打造的学历教育助学模式。****学校**湖校区、莞城校区分别遴选了**助学机构,项目运行成效良好。为进一步优化莞城校区办学**配置,拓展项目覆盖面,提升项目服务能力,特启动本次新增助学机构征集、遴选工作。
二、助学机构条件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教育培训经营资质和自学考试辅导办学资质,办学经费充足且来源稳定;
2.拥有同类自学考试助学项目办学经历,社会口碑良好,无负面舆情记录;
3.配备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学生服务体系;
4.收费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范,近3年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
三、征集、遴选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并启动报名工作;
2.对报名助学机构的资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对通过初审的助学机构开展实地考察、面谈、答辩及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家助学机构评分标准见附件);
4.****学校审批后,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5.与中选机构洽谈协商并签署**协议。
四、**期限和分成比例
拟**期限为四年,**分成比例将依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规定修订)》设定。
五、报名与材料提交
1.应征、提交材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材料提交格式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 5 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69-****2613 Email:****@qq.com
联系地点:****学院莞城校区6号教学楼6-105室
附件:自学考试本科培养班项目助学机构应征文件附遴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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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