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智中心项目(农机地块)-精装修工程(暂估价)施工(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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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中标公示详情

项目名称:
恒智中心项目(农机地块)-精装修工程(暂估价)施工(二次)
标段号:
1
公示时间:
2025-11-17 15:49:22
是否发布:
已发布
放弃中标说明:

****中心项目(农机地块)-精装修工程(暂估价)施工(二次)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我公司“恒智中心项目(农机地块)-精装修工程(暂估价)施工(二次)”项目于2025年11月6日开标,2025年11月7日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2025年11月10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提交了放弃中标的申请。

****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本项目中标机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

我公司现决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放弃中标资格,视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情形,现决定不退还****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此说明。

****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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