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顺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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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基地(宗地编号为****)702号新材料检测评价厂房
公示时间:2025-11-17至2025-11-21
受理时间:2025-11-07
项目概况:在702厂房一层西北部建设射线检测区,并新增使用4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用于各类航发叶片和制件的无损检测工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是各射线装置开机曝光期间产生的透射、泄漏及散射X射线。开展射线检测作业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采取有效的实体屏蔽和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建立并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辐射安全。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11-07至2025-11-13****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刘心悦
联系电话:010-****6700
环评单位名称:核****研究院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117
邮寄地址:**市**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传真电话:010-****266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航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MB****773E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