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医技住院综合楼扩建及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全发改报〔2025〕83号)收悉。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同意建设****医技住院综合楼扩建及病房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桂黄中路116号。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现有编制床位499张,本项目拟新增床位300张,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110-2021),医院总建筑面积拟按799张床位控制。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5850.86平方米,其中,(一)改造2号住院楼面积10544.16平方米,改造前病床129张,改造前病房45间,改造后病床129张,改造后病房75间(四人间4间,三人间6间,二人间30间,单人间35间);(二)改造门诊医技楼面积约4208平方米,主要是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提升改造卫生间;(三)拆除1号住院楼(取消床位180张),**一栋地下1层、地上20层医技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50211.15平方米,**床位480张;(四)**停车楼887.55平方米。
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改造2号住院楼、改造门诊医技楼和**医技住院综合楼,二期**停车楼。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9625.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74.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0.47万元,预备费1410.7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23000万元及业主自筹资金6625.82万元。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14号)。《****医技住院综合楼扩建及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年能源消耗总量为610.08吨标准煤,年耗电量为496.4万千瓦时。根据《**壮族****委员会 ******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发改环资规〔2024〕455号)规定,年综合能耗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政府投资项目,****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七、请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