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防控狩猎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野猪防控狩猎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潘渡乡沿**路10号
中标(成交)金额: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 | **内容:在采购人统一组织和监管下,由各乡镇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由成交供应商在指定区域、指定期限内,采用合法、安全、人道的方法,猎捕一定数量的野猪,以控制其种群数量,减轻危害。 | 狩猎区域:**区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所属村居,具体按各乡镇村居提出狩猎野猪申请的先后顺序由各乡镇和成交供应商商议安排。 1、猎捕范围与数量:成交供应商在**区实施猎捕,不得超出范围猎捕。年度猎捕野猪数量为150只,超过数量不再另行付费。 2、猎捕规范:成交供应商需采用猎狗、合法猎捕工具开展作业,执行“两人以上同行、出猎前报备”制度,每次作业需拍摄定位照片及视频留存。严禁在居民区、农田核心区等危险区域违规作业。3、猎获物处置:猎获物按《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用作猎狗狗粮),需建立处置台账,经各乡镇人员查验后签字确认,全程记录编号、处置时间及用途。 4、配套工作: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和各乡镇开展野猪致害宣传警示,协助收集致害数据,参与项目成效评估。 | 一年 | 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的危害,根据《****林业局、******局、****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野猪种群调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林综〔2019〕31 号)文件精神,鉴于**区野猪猎捕队伍具有唯一性,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区野猪猎捕工作的招投标工作。 |
五、磋商小组名单:
肖胜、刘斌琼、刘小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40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811********00531227 开户名:****。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 **市**区塔头路380号
联系电话: 0591- ****0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
联系方式:0591-****8583 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蔚、刘思琪、赵博瑞
电话:0591-****8583 邮箱:****@qq.com
开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