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商务局2026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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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事务所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事务所评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对****2026****事务所评审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事务所评审服务

3.预算金额:26.00万元。

4.最高限价:26.00万元。

5.采购需求:(1)对所有中央及省级资金所涉及项目进行评审,****商务厅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查,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对项目审核评议,分析风险点,并出具评审报告及意见。审核依据由****提供。(2)对所有市级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进行评审,****商务局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查,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对项目审核评议,分析风险点,并出具评审报告及意见。审核依据由****提供。(3)对先补后实施的项目资金所涉及的资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协助业务科室共同验收,****管理部分,并出具评审报告,需要时,会签验收清单。审核依据由****提供。(4)对大型促消费活动的效果在财务管理及可取证资料层面进行复核,并审核评审活动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5****商务厅要求的大额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1年;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

3.****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38****3311

地址:****广场4号楼734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璇

联系电话:0931-****178;138****3970

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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