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F0014/2025-35776
发文机关: ******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11-17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白舍镇、琴城镇、三溪乡、桑田镇、市山镇、**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涉及6个乡镇,46个村委会,140个村小组,分别为:白舍镇白舍村**下组、中街下组、**上组、下街组,茶亭村上井组、禾沙坑组,陈坊村长腰石组、**组、尧家陂组,池渡村磨晗组、墙里组、高池组,坊坑村坪上组、坊坑组、黄柏坑组、太山下组,晗头村里陈上组、里陈中组 、里陈下组,晗头里组、晗头外组、格元组,樟潭组、邱家堡组,**村叶坊湾、上脑组、山下组、新山组,际下村**组,姜源村姜源组,罗坊村吴坊组、前街组、沙坪上组、瑶下组、后街组,**下堡组,桥口村石外组、石里组,桥头村上璜组,三坑村上羊组、上店组、隔园组、毛坪组、南源塅组,**村嵊头脑组,望天村丰林组、西坑组,下陂村下陂组,厚溪组,丰山咀,焦源组,**组,杨家组,杨林村银坑组、杨林组、新屋下组、羊公坑组,瑶陂村墩里上组、瑶陂上组,张家村罗里石组、王坊组、观坑组,中和村坪上组;琴城镇大堡村王土岗、卢家、磨刀渡组;三****小组、****小组、****小组,****小组,石邮村一组、四组、五组;桑田镇曾家丰村、**村、荷田岗村、桑田村、水口村、西源村、新圩上村、樟坑村;市山镇官塘村四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市山村八组、二组、一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塘坊一组、塘坊二组;**镇**村**组、来坊组、游家堡组,店前村一、二、三组,司前村一组、二组,**村敛注组、高排组、王家岭组、**源组、寨俚组、**组,下桐村一组、二组。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土地面积:约119.87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建设需要用地,用于南**盱江灌区工程项目补征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局承担征地红线划定、勘测定界和牵头开展土地、青苗、树木的现状调查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现状调查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农村住宅等地上建筑物与构筑物调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果树、养殖物及其设施的调查确认工作。县林业局负责一般树木的调查确认工作。县城管局负责绿化苗木的调查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坟墓的调查确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水、污水等设施的调查确认工作。****政府负责具体实施调查,组织参与调查的相关部门、乡村干部、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共同开展现状调查。****政府需提前介入,调查时应当进行拍照、录像。****政府对拟征收青苗、树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初审认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报相应职能部门调查复核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预公告同时在****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www.****.cn/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点:南**桔都大道231号
联系人员:吴可欣
联系电话:079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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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