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 安水许可[2023]6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01-09 | |
| 废止日期: |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批复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3-01-09 15:10 | |
| ****水利局关于**市浒山湖连心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
****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市浒山湖连心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受我局委托,****于2022年9月24日对该桥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了专家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初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建设**市浒山湖连心大桥。
所报涉河建设方案:拟建**市浒山湖连****水库库区,大坝上游6.75km处,桥梁中心点坐标X=****718.5842,Y=468213.5976。桥梁全长296m(含桥头搭板),全宽14.0m,净宽 8.0m,桥梁中点设计标高为129.441m(吴淞高程,下同),跨中梁底高程125.741m,大桥与河道正交,上部结构为(74+138+74)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箱梁。1 号、2 号桥墩采用双肢薄壁墩,壁厚2.5m,薄壁净距3m,横向与箱底同宽。主墩承台尺寸 12.4×8.4×4.5m。设计洪水频率5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皖潜****公司编制的《**市浒山湖连心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左右岸岸坡进行防护以减轻对岸坡扰动的影响。防护工程采用C25 现浇混凝土菱形钢筋混凝土格构梁,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护砌20m,高程100m以上框格内填土铺草皮。固脚顶面高程为 97m,压顶顶面高程为117m。以上措施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进行现场监管。监管单位应对其施工方案(包括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进行审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四、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不得在汛期施工。汛前应拆除库区内临时阻水构筑物或建材,搬离滩地上的施工营地和预制构件等,恢复行洪能力,及时拆除施工便道。不得将现状防汛道路作为施工专用道路,如造成破坏,需按原状水平恢复。防汛期间,应清除防汛道路上的临时障碍物,以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五、本工程应无条件服从库区治理、防洪抢险和管理需要,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岸线段的维修、防汛任务等,并制定科学、可行的度汛预案报****备案。****水库保护工作,****水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水库泄洪等造成不利影响,污水不得入库。本工程若涉及交通、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或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其同意。
六、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包括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须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工程施工放样时,建设单位应邀请****派员检查、验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及时向****报送工程涉河项目竣工资料,邀请我局及****派员参加涉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验收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