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二幼采购智慧校园系统平板等(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8 10:00:00,更正为:2025-11-24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18 10:00:00,更正为:2025-11-24 10:00:00。标书代写
1.将原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 “信息综合综端”更正为:“电子班牌”
2. 将原采购文件2.6.6.履约验收方案中 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更正为: 验收条件说明: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3.具体更正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为准,请供应商重新获取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2.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703,地址:**区升平东路1号。
名称:****
地址:**区****段33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135****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凯江路273号德顺苑办公区702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5****88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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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