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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安置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人员有不同意见或不良反映的,请向******办事处****社区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28-****4301 地址:**市**区长发街18号
**省**市**区少城街道 ****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