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巨石大道与华金大道三段交汇处非机动车道修复工程 |
| 项目业主 |
**** |
| 项目控制价 |
299393.83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叁分) |
| 项目性质 |
工程 |
| 公告发布 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附承诺函或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近年(202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不超过2个)类似工程业绩。(已完成项目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新承接项目提供提供施工合同。前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5、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银行开户证明材料,也可****公司章程(复印件);标书代写 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份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7、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等; 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备查);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业未规定的除外)(提供原件备查); 10、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出具《**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11、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小组经评审认为投标人应补充完善的其他资料(根据评审现场要求补充提供)。 注:(1)上述资料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将其列入我单位“不守信”名单: a.投标申请人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b.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予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 c.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d.中选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e.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投标人报名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09:00-2025年11月20日 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
| 投标人报名地点 |
**市**区青运路199****执法局4楼 |
| 投标人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司鲜章。(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可作调整)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价资料等一份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交原件备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可作调整) |
| 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20日,17:00 |
| 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21日,10:00,综合执法局4楼会议室 |
| 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区青运路199号 |
| 备注 |
通过资格审查后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