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项目名称:****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六.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就****辖内相应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公司本级处理的/全省(**除外)资产类标的额300万元以上、保险业务类和其他类标的额200万元以上的/****公司有代理需求要求直接使用律师库内供应商代理的)法律服务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组建律师库并供选择使用。
七.中标候选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
|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含仲裁)案件】一审收费的收费标准为参照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计算的收费价予以折扣率【 】%。 | 其他报价 |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5.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 60.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 68.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第四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 70.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第五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 65.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6 | 第六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 60.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八.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一次性提出。所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联系人:高老师(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057****16402(项目咨询)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邮编:310003
联系人:郑旭、徐建
电 话:0571-****0256、0571-****0269 传真:0571-****0230
电子信箱:****@qq.com
异议联系人:孙荣
异议联系方式:0571-****0270、**省**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名称:****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