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XCR-19117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17 18:00 至 2026-01-16 18:0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3606.82 | |||
| 工业活动历史 | / | 活动历史 | /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今是街道黎庙村**大道东侧 | |||
| 经度 | 114.900467 | 纬度 | 32.75746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03 至 2025-11-1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飞龙 | 单位联系电话 | 156****4494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飞龙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6****449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耿协林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057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办事处蔡州大道中段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XCR-19117号宗地地块位于**县今是街道黎庙村**大道东侧,四至范围为东临无名小河,南临施工工地,西**湖大道,北临潘港,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4.****674°,北纬32.****633°。 根据《****政府关于**县2018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806号)、《**县2020年末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可知,调****林业局所有,地块为果园、其他林地、乔木林地、沟渠、农村道路、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572.8m2,2018年由国家征收。依据《**县XCR-19117号宗地勘测定界图》可知,地块总面积为23606.82m2,本次调查面积23034.02m2。根据《XCR一19117号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可知,目前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地势平坦,地块内为树林、果园、道路、沟渠、仓库(存放水果、农具等)、看护房。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道路、村庄、小区、个体养殖户、****殡仪馆、****拘留所、项目部等。地块内树林、果园施用的化肥主要为尿素、复**和有机肥,未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农田灌溉水来源于地下水井和河流。经污染识别分析,周边历史及现状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此次调查共布设了12个快检点位(包括3个对照采样点),检测结果表明:土壤快速检测因子除镉、汞未检出外,总铬、砷、铜、铅、镍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与对照点检测结果相比无显著差异,且各元素浓度均在《**省主要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所,邵丰收、周皓韵,1996年)浓度范围内。挥发性有机物均检出,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无显著差异。XRF和PID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县XCR-19117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县XCR-19117号宗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的开发需求,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