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2
****环境局**分局
关于2024年9月12日对年产10万吨纯净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纯净水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村委会小王柯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昊诚****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村委会小王柯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0°32′38.978″,北纬25°43′1.336″。拆除**县宏丰****公司游泳活动经营场地内两幢游泳池大棚,并利用拆除后的空地**生产车间和配套设施;对租用厂地内的1幢2层建筑进行翻新装修;依托已建的取水井和输水管线取水。**18.9L桶装纯净水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为7万t/a;**550mL瓶装纯净水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为3万t/a,合计年产纯净水10万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8.2万元,占总投资1.9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主要是粉尘、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区域设置一个容积为5m3的临时沉淀池,主要收集工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2)项目区内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不设置临时食堂。施工人员使用**县宏丰****公司基础设施,生活污水依托该单位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不外排。
2、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临****中学的南厂界设置高2m的围挡。
(2)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拆除工程施工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根据****中学的教学安排,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运行时段。
(3)采用声屏障措施,临学校的南厂界设置高2m的隔声围挡。
(4)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与厂界保持合理距离,施工机械尽量入棚操作,并远离厂界布置。
(5)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速行使,禁止鸣笛。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包装袋、纸皮等)统一回收,****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清****政府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要求设置化粪池,容积为10m3,定期委托****处理厂处理。
(2)设置一个容积为8m3的三级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容积为3000m3的生产废水收集池暂存,用于**县宏丰****公司果园浇灌。
(3)加强用水管理,为有效地节约水**,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在项目区内提倡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吹瓶间全封闭,拉伸预吹和高压吹工序不能封闭的区域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项目区内垃圾分类收集桶应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对垃圾分类收集桶內垃圾要及时清运,减少垃圾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并将其布置于项目区的下风向位置。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主要噪声源应远离厂界布置,增大主要声源与边界的距离,即合理布置车间内的各机械设备;
(2)对车间内各机械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或自带消音设施的设备,同时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如增设减振垫等),以减少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3)空压机房采用墙体隔音措施;
(4)建立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运营期拟在厂区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地面硬化处理,避免厂区一般固废乱堆乱放。结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项目一般固废提出以下处置及管理要求:
①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②建设范围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③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④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一个建筑面积为5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转移应当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由专人负责台账的记录和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小于5年。具体要求如下:
①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②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a.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b.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c.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d.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
e.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f.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③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a.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b.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c.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d.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e.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f.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④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a.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b.液态危险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内贮存;
c.半固态危险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
⑤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a.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征不明的不应存入;
b.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c.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⑥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a.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b.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c.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d.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e.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
(3)厂区内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清运,避免产生异味。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取水井外围半径15m范围内设置为严格保护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
(2)取水井外围不小于30m范围内设置为限制区,****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3)取水井设置固定保护栏,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禁止兴建与取水井无关的建筑物,消除一切可能导致水源污染的因素及妨碍取水建筑物运行的活动。
(4)应做好用水计划,严格管理,缺水时段内做到限时、限量取用水量;
(5)项目严格按相关部门核准的取用水量进行开发利用。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委员会****政府出具了同意选址的意见、******局出具了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076
电子信箱:****@qq.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环境局**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