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赋予****开发区管委会、****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4〕17号),受****委托,****负责辖区内“****研究中心认定、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新****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的有关规定,****技术局组织专家对申****研究中心的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认****研究中心7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4日—11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技术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电话:0373-****907
监督电话:0373-****937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