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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542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长****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713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宏达新型环保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县亭口**华村 | **** | ******公司 | 本项目为**。建设地点位于**县亭口**华村。建设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厂房2000平方米,一套全封闭砂石等骨料输送皮带,一套固定式全范围智能喷雾降尘系统,厂区围墙一套全范围智能喷雾降尘系统,一套智能洗车降尘平台等环保设备,安装HZS180立方米新型材料生产线一条,国六运输车、地磅、办公楼等,厂区及道路硬化4000平方米,同时修建停车位 30个,并配套绿化亮化美化、给排水和变配电等辅助设施。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