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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5-11-17 18:08】
| 项目名称: |
龙王山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高标准厂房载体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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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原文:“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须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进行分包,其他非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应报发包人备案。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在计划分包前,须取得发包人的批准。发包人批准分包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分包合同须报发包人、监理人备案。”
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及超过600万元以上的劳务工程须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进行分包,其他非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应报发包人备案。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总承包单位应当在进场后15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分包发包计划表》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备案的分包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分包合同须报发包人、监理人备案。”
本次答疑不影响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不延迟。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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