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濑溪河流域水质提升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荣发改审〔2023﹞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环境局 ,代建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峰高街道、**街道、清升镇、清江镇、河包镇和古昌镇等镇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范围为濑溪河**入境断面至**出境高洞手工断面及沿途主要污染支流河段,(1)生态缓冲带构建11732m;(2)生态滤沟构建10403m;(3)生态石笼构建10115m;(4)水下森林布置4419㎡;(5)生态湿地建设8678㎡;(6)生态浮床建设16023㎡。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078.5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980.60353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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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人民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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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390****中心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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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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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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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603 | 联系电话: | 152****980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1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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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濑溪河流域水质提升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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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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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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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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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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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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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29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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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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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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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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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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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昌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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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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