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编制《********公司)6号焦炉原地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司)6号焦炉原地大修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公司)现有厂区内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马钢原有6号焦炉基础进行原地大修,同时配套建设1套干熄焦装置(3A号干熄焦),与现有3号干熄焦配合实现全干熄。焦炉为1×50孔6m型复热式顶装焦炉,采用单U集气管,单吸气管。**出焦除尘地面站,取消装煤除尘地面站,旧有炉顶装煤除尘干管位置布置**焦侧炉头烟干管,机侧除尘地面站(利旧)
(4)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装煤、推焦、干法熄焦、筛焦、焦炭转运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焦炉烟气经脱****设备处理后排放;鼓风冷凝、溶剂脱酚单元各类贮槽的放散气集中接至以氮气为载体的压力平衡系统,收集至风机前吸煤气中,不外排。除盐水站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外排水、克劳斯废热锅炉外排水等经收集****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煤气水封槽等废水全部集中进入机械化氨水澄清槽,不外排;生****处理站处理****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处****处理站进行处理。各生产工段的主要噪声源均采取了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源强。一般固废中配煤工序除尘灰返回配煤系统,产生的危险废物焦化除尘灰配入煤中掺烧,焦油渣定期运到备煤系统配入炼焦煤中,氨分解、硫回收单元产生的废催化剂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机械刮渣槽分出的焦油渣暂存于渣车送备煤车间配入炼焦煤中,污水处理站产生剩余污泥定期送到备煤系统配入煤中用于炼焦,工业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置和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baosteel.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55-****512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项目情况,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