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东院区)东1#、东2#、东3#楼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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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院区)东1#、东2#、东3#楼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

(三)房屋地址:**区潭中中路 131 号

(四)房屋概况:

1.东 1#:1998 年建成,2 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61.00㎡,为医疗业务用房。

2.东2#楼:建成年代不详,4层砖混结构(1998 年加建第三层,第四层加建年代不详),建筑面积680.00㎡,为医疗业务用房。

3.东3#楼:1980 年建成,4层砖混结构(第三层加建年代不详,1993 年加建第四层),建筑面积 328.00㎡,为医疗业务用房。

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东院区平面图。

二、资质要求

1.同时具有与所鉴定房屋规模相匹配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2.单独具有与所鉴定房屋规模相匹配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单独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组成联合体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双方责任。

资质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

三、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内容

(一)鉴定内容:分别对东1#、东2#、东3#楼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

(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及鉴定工作内容:

1.房屋安全鉴定程序:

(1)实施房屋安全鉴定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调查、收集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和范围,制定房屋安全鉴定方案。

(2)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方案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应采用仪器测试,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应进行结构分析和验算。

(3)房屋安全性等级评定应在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等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2.房屋安全鉴定内容要求:

(1)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包含地基基础安全鉴定、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承重部分安全鉴定、鉴定单元安全综合评级。

(2)房屋抗震鉴定。主要包含场地、地基和基础抗震鉴定、上部结构抗震鉴定、建筑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3.外观质量检查

(1)施工质量缺陷、病害情况检查;

(2)结构构件表观破损情况检查;

(3)结构构件开裂情况检查;

(4)结构体系布置的调查;

(5)结构变形情况检查。

4.现场检测

(1)房屋建筑整体倾斜检测;

(2)砖、砂浆抗压强度检测;

(3)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4)构件截面尺寸及钢筋配置(数量、直径、间距)等检测;

(5))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调查、检测

(6)结构和构件的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

(7)结构位移和变形的调查、检测与监测:

(8)围护结构的检查;

5.结构承载力分析(主体结构、构件的结构承载能力验算);

6.抗震承载力分析(主体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能力验算);

7.根据检测结果和计算分析结果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鉴定依据:应严格依据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规范及地方规定执行,若标准、规范之间存在不一致,应以要求最严格者为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及局部修订;

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局部修订;

5.《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 (试行)》;

6.国家、**壮族自治区及**市颁布的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规定。

四、房屋安全鉴**果要求

(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初步调查:图纸资料调查,使用记录调查,现场状况调查。

2.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构体系、构造措施检测,结构构件尺寸检测,房屋及构件变形检测,材料性能检测,房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构损伤调查与检测,及其他补充检测。

3.结构复核验算及分析。

4.房屋安全鉴定评级。

5.房屋安全鉴**论及处理建议。

(二)房屋安全鉴**论及处理建议要求

1.根据现场检测及承载力验算结果,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有关规定,对房屋的安全性鉴定等级做出评定,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标使用年限。

2.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及抗震鉴**果,并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的有关规定,综合判定房屋综合抗震能力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根据房屋安全性鉴**果、抗震鉴**果,提出处理建议。

4.当所鉴定房屋拟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还应包含加装电梯后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的影响,以及加装电梯位置地下是否存在影响加装电梯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内容。当拟加装电梯位置有地下室或者位于房屋裙楼(架空层)屋面平台上时,鉴定报告中还应包含地下室性质(人防地下室或普通地下室)、层数和埋深情况,加装电梯后对地下室、裙楼(架空层)结构安全的影响等内容。

(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鉴定检测人、结构验算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对出具的报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应为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册人员并取得本单位授权,不得越权签字,不得转授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号应当按年度连续编号,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

(五)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对房屋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数据以及验算和综合分析结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承担责任,不得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活动,不得伪造、篡改安全鉴定报告。对不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格、不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房屋安全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的,按规定认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建立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档案,安排专人负责,长期保管,确保安全鉴定检测数据、原始资料的可追溯性。

(七)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鉴定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八)交付方式:每栋楼分别提供3份完整的正式鉴定报告纸质版及1份电子版报告(PDF 格式)。

五、结算支付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院方在接收3栋房屋完整、有效的报告及合规的发票后,60日内向服务单位一次性支付鉴定服务费用。

六、服务流程与验收

1.服务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房屋鉴定工作方案》报院方审核,经院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2.服务单位在开展现场作业、发现重**全隐患、完成初步分析等关键节点,应在 24****服务中心通报。

3.报告验收合格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告格式、签章符合本需求文件要求;

(2)报告内容完整,符合《****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8号要求。

(3)报告数据需真实准确,分析论证充分,鉴**论明确,处理建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满足医院后续加固改造、安全使用的决策需求。

七、报价文件

1.报价形式:请提供 “固定总价包干” 报价。此总价应包含为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序号

楼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费用内容

金额(元)

备注

1

东1#楼

161

完成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全部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凿除面修复费用)

2

东2#楼

680

3

东3#楼

328

4

合计

1169

5

总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八、供应商提交文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报价文件需提供PDF扫描件及电子可编辑版(word或excel格式)并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潭中院区(东院区)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市场调查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于2025年11月21日下午18:00前提交,过期提交的作无效处理。

十、其他要求

1.服务单位为本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其人员、设备及作业过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且须组建专业鉴定团队,现场勘查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医院现场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作业要求,确保人员作业安全。

2.服务费用需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鉴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材料、开凿、检测、检验、试验、报告编制、建模、结构复核、凿除面修复、垃圾清运、税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全包鉴定费用,服务单位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3.本次需求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则。

4.本次市场调查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市场调查阶段,为非正式采购,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后,不予退回。

5.我院有权针对供应商提供文件中的内容对进行咨询,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

6.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均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

注:本需求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方:****。

2.联系人:韦老师

3.联系电话:138****0859(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东院区平面图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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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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