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不予批准400万吨/年高性能钒钛磁铁矿带式焙烧球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审批
四川-攀枝花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暂不予批准400万吨/****铁矿带式焙烧球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17 19:06:35]

川环建函〔2025〕33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400万吨/****铁矿带式焙烧球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2025年11月12日,我厅委****评估中心组织召开了技术评估会,《报告书》未通过技术评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意见(川环评估书退〔2025〕8号),《报告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报告书》未分析原料堆场、煤气供应、氨水储罐等主要****集团****公司****公司)现有设施的可行性,不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相关要求。

(二)《报告书》****公司高炉炼铁原料的调整方案,充分论证项目球团****公司高炉炼铁产能的匹配性,项目生产规模的环境合理性论证不充分。

(三)《报告书》废气污染源源强采用超低排放限值为核算依据,不满足《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HJ885-2018)相关要求。

(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低于国内先进水平,不满足《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关要求。

二、鉴于上述问题,《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环评结论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暂不予批准《报告书》。请你公司抓紧组织环评单位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提升环评编制质量,对《报告书》认真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报审,确保不影响重点项目的推进,我厅将继续为重点项目做好支持服务和指导帮助。

三、《报告书》未依法取得我厅批准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应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5年11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