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车辆(7座商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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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7座商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司开展业务需要,需进行车辆(7座商务车)租赁服务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车辆(7座商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控制总价:****000元(含税)。

车型

控制单价

折扣

中标单价

7座商务车

9000元/月/辆



注:

以上单价包含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车辆附加费、年检费、保险费、维护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一周一次洗车费用以及配备行车记录仪的费用等一切费用,过路过桥费由我司承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

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备案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一)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附件1);

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备案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附件2);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以人民币结算。

五、评标办法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折扣最低的为中标价。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标书代写

备注: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六、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中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项目概况

1.车辆需求数量:2辆。除特殊情况(如车辆重大故障无法修复等情况)外,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所提供车辆。

2.服务地点:**市及周边地区。

3.车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三)租赁车辆参数配置要求

1.车辆类别:7座商务车;

2.车价:20万元以上(以首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3.能源类型:燃油。排量:2.5L或2.0T以上(含2.5L或2.0T)。

4.车辆使用年限:车辆购置日期为2025年7月1日之后(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时间为准),且行驶公里数不得超5000km,严禁对里程表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篡改;

5.车辆状况:车辆状况良好,外观无划痕,内饰舒适整洁,车辆无发生重大事故,发动机、变速箱、车辆大梁无维修(除正常保养外);

(四)车辆管理要求

1.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对中标方车辆进行验收。

2.中标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符合国家质量玻璃及贴安全标准,保证车内设施(如空调、音响、座椅、玻璃及贴膜等)完好,所有车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以及行车记录仪,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以便查验里程数和服务时间,能实时或按需提供服务期间行车轨迹。

3.中标方应提供车辆正常使用的相关证件(如行驶证、附加费证明等)及时缴纳车辆正常使用所需的各种费用。中标方必须为提供的车辆投保,其中险种至少应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30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位乘坐人员(含司机)提供保险额至少5万元及以上的保险(车内乘客实行旅客意外伤害赔偿统筹,赔偿无上限)。

4.中标方应定期检查车况,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日常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招标人应及时与中标人联系,救援可由中标人实施或经中标人同意后招标人代为实施,故障产生的救援与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轮胎因正常磨损需更换的由中标人承担,如因招标方驾驶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轮胎异常损坏由招标方承担。车辆发生故障、进行年检或维修,中标方负责提供替换车辆。

5.中标方提供的2辆租赁车辆,租赁期间须确保每日至少有1辆车可全天在**市五环内正常通行。

6.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因中标方原因造成车辆未及时年检、购买保险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车辆的,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因车辆使用权等产生纠纷问题的,中标人负责解决(中标人承诺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纠纷处理期间,中标人应提供同等或更优档次的代用车辆。

8.招标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招标人应及时报告**交警处理,同时向中标人通告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事故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公司勘查理赔。属于招标人责任范围(以交警责任认定为准),****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招标人承担。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服务期内不配合招标人完成工作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特**全事故的,中标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八、付款方式

1.车辆租赁费按自然月结算。过路过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核算,次月凭票据据实结算。

2.中标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付款。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0:00(**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市**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标书代写

3.联系人:陈女士(185****9303);

4.技术咨询:张先生(150****9900);

4.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512),邮箱****@126.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信封密封处应注明“2025年11月24日10:00之前不准开启”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地址。采用档案袋的报价人请注意:档案袋的开口和底口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参加投标单位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3:报价单.xlsx
附件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doc
附件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oc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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