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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位置: | **市**县广洋湖镇东溪村 |
| 项目状态 | 已成交 |
| 公告日期 | 2025-11-17 |
| 交易品种: | 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期限: | 5年 |
| 交易底价: | 550.00元/年/亩 |
| 交易面积: | 101.07亩 |
| 联系方式: | 姜韬(187****9585) |
| 乡镇(街道) | 广洋湖镇 | 村(社区) | 东溪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1-04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101.07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广洋湖镇东溪村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南四十,测绘面积为101.07亩(不丈量),其中:村集体66.07亩、原1北组17.5亩、原1南组17.5亩。四至范围:**七项圩西圩,南至三联村圩堤,西至外大河,北至小塘交界。承包期限5年,即从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0日。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6年和2030年共2年承包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8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的1月5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55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养殖。 其他说明: 1、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地块私自转包、转让他人,如确需转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转包手续。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国家出台的对该地块的**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 3、该塘口圩堤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严禁在承包地块焚烧秸秆。 4、该塘口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水面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觉遵守湖荡管理条例,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操作,后果自负。 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圩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承包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赔青费归乙方。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勘查结果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杨承锦:139****6939 | ||
| 项目位置 | **市**县广洋湖镇东溪村 |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 坐标拐点 | -- | ||
| 种养品种 |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 项目审查表 | ****1104-****0007.jpg ****1104-****0008.jpg ****1104-****0009.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1104-****0001.jpg ****1104-****0002.jpg | ||
| 所有权人 | ****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广洋湖镇东溪村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南四十,测绘面积为101.07亩(不丈量),其中:村集体66.07亩、原1北组17.5亩、原1南组17.5亩。四至范围:**七项圩西圩,南至三联村圩堤,西至外大河,北至小塘交界。承包期限5年,即从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0日。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6年和2030年共2年承包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8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的1月5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55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养殖。 其他说明: 1、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地块私自转包、转让他人,如确需转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转包手续。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国家出台的对该地块的**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 3、该塘口圩堤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严禁在承包地块焚烧秸秆。 4、该塘口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水面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觉遵守湖荡管理条例,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操作,后果自负。 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圩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承包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赔青费归乙方。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勘查结果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杨承锦:139****6939 | ||
| 交易面积 | 101.07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 保证金 | ¥60000.00 | ||
| 交易底价 | 55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2025-11-13 10:30~2025-11-13 10:40 |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 底价 | 550.00元/年/亩 | ||
| 成交人 | **** | ||
| 成交日期 | 2025-11-13 | ||
| 成交总金额 | 303210.00元 | ||
| 补充说明 | -- | ||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