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养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2-03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2-03 09:30:00。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中: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
30.00 |
1.1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以指标评审项作为一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共7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的技术参数中(评审项1-评审项20)有负偏离情况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共20项,合计30分);正偏离不加分。 |
现更改为: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
26.00 |
1.1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以指标评审项作为一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6分;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共7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的技术参数中(评审项1-评审项20)有负偏离情况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3分(共20项,合计26分);正偏离不加分。 |
②技术项(F2)满分为80.00分更改为②技术项(F2)满分为76.00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10.00分更改为商务项(F3×A3)满分为14.00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评审项8】4.5团餐包厢:数量3个
(4)中标人因工作不能在正常供餐时间用餐的,被服务方员工在用餐时间结束前30分钟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将饭菜置于保温箱内,保证随时有热的饭菜供应。
更正为:
(4)招标人因工作不能在正常供餐时间用餐的,被服务方员工在用餐时间结束前30分钟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将饭菜置于保温箱内,保证随时有热的饭菜供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7日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人:****
地址:**市清荣大道267号
邮编:350000
联系人:林科、姚科
联系电话:0591-****7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联系方式:岳红丽、黄书炀0591-****99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岳红丽、黄书炀
电话:0591-****9932
****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