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中“2、每人每月移动警务公网流量(**)不少于100G;”修改为“2、每人每月移动警务公网流量(**)不少于80G;”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中“采购人付款后,成交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为民警实地办理业务。”修改为“成交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为民警实地办理业务。”标书代写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修改为“业务办理完成后一次性付款”
4、评审标准中“2、互联网数据流量(**)在100G流量基础上,每人每月每增加10G专用流量(**),得2分,满分10分;”修改为“2、互联网数据流量(**)在80G流量基础上,每人每月每增加10G流量(**),得2分,满分1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检查总站****小组作为项目监督单位,文件中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采购活动法定期限内,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检查总站****小组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检查总站****小组经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采购人监督信息(名称:****检查总站****小组;地址:**省**市**区**路32号;联系方式:0451-****6700;邮箱地址:****@163.com)
名称:****
地址:****学院路2号
联系方式:0456-****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岗区**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1-****5880-30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冰、崔明飞、郑福荣
电话:0451-****5880-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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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