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后停车场部分区域硬地化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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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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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后停车场部分区域硬地化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院后停车场部分区域硬地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结果

中选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中标结果:报价(元)

****

**市**区淡水土**湖路14号五楼

¥390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工程需求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B07

装修工程

院后停车场部分区域硬地化项目

实施面积约252平方米,含清挖原有地面,外运垃圾,平整周边场地,混凝土硬地化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工期为15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本项目采购人下发开工许可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7日

2.开标地点:****

3.开标小组成员:毕玉耀、林锦妹、刘国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投标人

资格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

1

****

通过

通过

2

****公司

通过

通过

3

******公司

通过

通过

4

****公司

通过

通过

序号

投标人

报价(元)

报价排名

推荐名次

1

****

¥39060.00

1

1

2

****公司

¥40572.00

2

2

3

******公司

¥43399.44

4

4

4

****公司

¥42840.00

3

3

1.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办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予以驳回。质疑资料不接受邮寄。

2.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投标人认同公示结果的全部内容。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部门:****采购办

2.联系方式:0752-****977

3.地址:**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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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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