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许可结果 |
| **水许可〔2023〕9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关键词: | |
| 2023-11-21 16:36 | 名称:****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生命周期: | |
| 政策咨询电话: |
**水许可〔2023〕9号
****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我局于2023年11月2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44公倾。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4、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3.8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为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临时堆土的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时,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