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初级中学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安徽-安庆-宜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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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结果
**水许可〔2023〕9号有效
****水利局
2023-11-21 16:36****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21 16:36

**水许可〔2023〕9号

****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我局于2023年11月2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44公倾。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4、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3.8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为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临时堆土的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时,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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