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凤庆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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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1-17 18:09 来源:****环境局 浏览:8次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凤****工园区

**市**县****小组

****

******公司

企业利用凤****公司洗沙场项目现有厂址及设施进行建设,占地面积80002,建设砂石料生产线2条,建设内容为加工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场、洗砂废水处理系统、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

1.项目筛分、破碎均为湿法工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给料粉 尘、堆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①给料粉尘:给料工序设置在半密闭生产厂房内,原料给料过程中会产生给料粉尘,在给料口设喷淋系统,粉尘经喷淋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②筛分、破碎尘:筛分、破碎工序设置在半密闭生产厂房内, 筛分、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筛分机、破碎机设置洒水喷头, 粉尘经喷淋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③堆料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存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原料及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并设置喷雾降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④皮带运输粉尘:皮带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皮带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经喷雾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⑤运输扬尘: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道路经洒水降尘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⑥汽车尾气:运输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化合物、NOx,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洗车废水、 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①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容积为400m3)沉淀后回用于洗砂;②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1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③初期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20m3)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晴天洒水降尘;④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报告表》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泥砂(压滤处理)、生产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制砖;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

凤****工园区

**县雪山镇**村石坡组

****

******公司

****与**县****集团****公司(曾用名:**县水务****公司)协商,拟在**县****集团****公司**市**县****砂场建设项目原址拆除现有生产设备**设1条水洗砂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30万吨建筑用河砂,主要建设加工区、成品堆场、原料堆放堆场,洗砂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占地面积为6100m2。

1.项目筛分、破碎均为湿法工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给料粉尘、堆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①给料粉尘:给料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原料给料过程中会产生给料粉尘,在给料口设喷淋系统,粉尘经喷淋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②筛分、破碎尘:筛分、破碎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筛分、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筛分机、破碎机设置洒水喷头,粉尘经喷淋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③堆料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存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成品堆场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仅留出入口,车间内采取洒水降尘,原料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覆盖,并设置炮雾机喷雾降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④皮带运输粉尘:皮带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皮带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经喷雾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⑤运输扬尘: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道路经洒水降尘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⑥汽车尾气:运输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化合物、NOx,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干化渗滤液、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①洗砂废水,干化渗滤液,经三级沉淀池(容积为600m3)沉淀后回用于洗砂;②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1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③初期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5m3)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晴天洒水降尘;④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运营期主要产噪声源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洗砂脱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报告表》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泥砂收集后暂存于干化池内进行干化,生产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泥砂与生产车间沉降粉尘一起定期外售制砖企业;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并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

凤****工园区

**省**市**县营盘镇大乃坝村硝塘组

****

******公司

项目总投资2416万元,用地面积9500m2,项目为**项目,在**县水务****公司**县营****砂场建设项目原址内建设,拆除现有生产设备**本项目相关生产设施,建设1条水洗砂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30万方建筑用河砂,主要建设加工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办公生活用房依托现有建筑。

1.给料设备设置在大棚(三面围挡+顶棚)内,并在给料机架设水管对物料进行喷水冲洗,给料粉尘无组织排放。

2.项目破碎、筛分均采用湿式工艺,物料含水率较大,处于湿式状态,破碎、筛分无粉尘产生。

3.项目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并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堆场粉尘无组织排放。

4.车辆运输扬尘主要采取对行驶区域洒水降尘、定期清扫等措施抑尘,呈无组织排放。

5.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通过空气自然扩散。

6.洗砂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洗砂工段,不外排。洗车废水经导流沟进入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量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沟导流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晴天洒水降尘。

7.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8.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周边村寨垃圾堆存点堆存,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的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三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至干****砖厂制砖。洗车池污泥定期清掏至污泥干****砖厂制砖。沉降粉尘****砖厂制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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