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公告文号:保资矿字〔 202 5 〕 6 号 )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3〕1号)、 《 ******厅 关于委托出让 ****下岭建筑石料用**岩矿整合区夹缝和周边、零星分散**采矿权 的通知 》(冀自然资函〔 2025〕 652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 以拍卖方式出让 “ ****下岭建筑石料用 **岩矿整合区夹缝和周边、零星分散**采矿权 ” ,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 **巨石矿业 有限公司
场所: **省**市**下岭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633MA084EWB8E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1 日
地点:**市 ****中心 (第七开标室)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下岭建筑石料用 **岩矿整合区夹缝和周边、零星分散**采矿权
开采矿种: 建筑用**岩
地理位置: **市**梁格庄镇下岭村、南**村、半壁店村 , 高村镇井尔峪村
开采区域 范围及面积: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新增区块 1 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1,****203.67,****0773.83
2,****291.29,****0884.88
3,****271.32,****1045.88
4,****277.64,****1299.40
5,****358.45,****1544.68
6,****195.25,****1529.80
7,****031.22,****1355.31
8,****997.40,****1172.23
9,****940.03,****1154.37
10,****008.35,****1159.84
11,****008.35,****1019.84
12,****883.35,****0849.84
13,****850.34,****0672.07
14,****966.87,****0808.13
15,****174.00,****0808.12
面积: 0.2071平方公里
新增区块 2 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1,****108.17,****0573.55
2,****108.35,****0649.84
3,****844.09,****1124.51
4,****639.33,****1060.78
5,****475.19,****1087.73
6,****303.00,****1019.04
7,****222.58,****1056.53
8,****107.59,****0982.16
9,****871.17,****0944.37
10,****794.67,****0729.52
11,****845.72,****0689.18
12,****910.10,****0557.19
13,****962.30,****0502.53
面积: 0.2386平方公里
新增区块 3 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1,****850.34,****0672.07
2,****492.90,****0670.94
3,****108.17,****0573.55
4,****108.35,****0649.84
5,****844.09,****1124.51
6,****940.03,****1154.37
7,****008.35,****1159.84
8,****008.35,****1019.84
9,****883.35,****0849.84
面积: 0.2198平方公里 ,与原**重叠范围内原最低开采标高以下、本次整合后最低开采标高以上的**量
总面积: 0.6655平方公里,标高:319米至130米
**量: 依据《**省****下岭建筑石料用**岩矿整合区**储量核实报告( 2024年9月30日 )》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冀矿储评 〔 2025〕 22号 ),截至 2024年9月30日, 建筑用**岩矿**量: 2428.9万立方米 ( 其中:控制**量 1055.1万立方米;推断**量1373.8万立方米 ) 。
**开发利用: 按照整合后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矿业权人因矿产**开发需要,须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出让年限: 依据《 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 冀矿开评 〔 2025〕 34 号 ) , 矿山服务年限 10.12年 。
起始价: 5148.31 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 5168.31 万元
缴纳时间: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 按照 财政部、自然**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 (财综 〔 2023〕10号) ****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自然**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冀财综〔2023〕19号)文件规定 : 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按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10%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 2025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年 12 月 1 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管理科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部网站、 ******厅网站 、 ****网站及**市公共**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 0312-****007
****
2025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