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变更内容: | |||
招标变更 1、原询价文件清单中“规格型号:球场灯 杆高8米,2*200W”现变更为:“规格型号:杆高9米、6个灯头、中杆灯、6*200”; 2、原询价文件清单中“清单中报价包含:报价材料、运输、装卸、税费等一切杂费。”现变更为:“清单中报价包含:报价材料含安装、含预埋件,运输、装卸、税费等一切杂费。” 3、原询价文件清单中“付款方式:分批进场,按月结算,次月付款,按照工程进度款比例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 7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 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计算总价97%,留3%质保,质保2年。”现变更为:“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分批进场,按照工程进度款比例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 60 日内,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 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计算总价97%,留3%质保,质保2年。 (特别约定:乙方同意与甲方共同承担工程款支付风险,由于业主(工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延期付款并放弃请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权利)” 4、因该项目的球场灯规格型号和清单报价包含内容已变更,以变更后的报价单为准,招标材料清单与投标报价表中规格/项目特征变更为: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