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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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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27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1月18日09:00至2025年11月28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具体账户信息以成交后由****提供的缴款通知书账号信息为准)。 |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买成功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市**区武**路106号),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存入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凭《处置资产交易合同》、缴费凭证发票联,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竞得标的物。标的物存放地址:****(**市**区武**路106号)。 2.资产竞得后在吊装、运输、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弯折、进一步 损坏的, 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所有处置资产不退换。 3.竞得者在资产交易过程中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 拆除费、原构筑物损坏赔偿费、场地清理费等均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由竞得者负责。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一、不少于8个工作日。 二、对外公示的其他资料:处置方案、资产照片;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三、最低竞买人数:1(人) 竞买主体:个体工商户、****公司) 标的物1竞买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设备拆装、****公司承担。 4.因标的物**含有报废电子设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经营范围中注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若竞买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须具有“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竞买人应于2025年11月18日9:00-26日17:00(工作日)携带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市**区武**路106号)进行确认,确认后由处置人出具标的物《资格确认函》,并加盖处置人公章。竞买人须在2025年11月26日17:00之前通过成****服务中心云平台上传该标的物的《资格确认函》回执,查验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若未按时上传后果自负。 标的物2竞买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设备拆装、****公司承担。 4.因标的物**含有报废电子设备,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竞买人应****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2).若竞买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需在**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同时竞买人应提交经营设施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等对应证明。 竞买人应于2025年11月18日9:00-26日17:00(工作日******部门颁发的废旧金属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市**区武**路106号)进行确认,确认后由处置人出具标的物《资格确认函》,并加盖处置人公章。竞买人须在2025年11月26日17:00之前通过成****服务中心云平台上传该标的物的《资格确认函》回执,查验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若未按时上传后果自负。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李帅 028-****7220 监督人:程晨 028-****7220。 3.**市新****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区迎宾大道234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1667 | |||||||||||||||
| 公告附件 |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资产处置方案1117.pdf 血防站非涉密资产照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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