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5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民主街以北、规划支路以东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6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750 | ||||||
| 零售商业用地 | 750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5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96 | |||
| 起始价: | 326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1.2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 宗地编号: | 2025-HT23 | 宗地总面积: | 107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6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9635.4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70.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3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94 | |||
| 起始价: | 4657.11万元 | 加价幅度: | 16.059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 宗地编号: | 2025-HT26 | 宗地总面积: | 17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柳毅山路以北、规划支路以西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733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97 | |||
| 起始价: | 2599.95万元 | 加价幅度: | 25.999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 宗地编号: | 2025-HT24 | 宗地总面积: | 192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街以南、规划支路以东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6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7355.6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928.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7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95 | |||
| 起始价: | 8388.54万元 | 加价幅度: | 28.926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到 ****交易中心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到 ****交易中心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2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8日 11时00分;
2025-HT23 号地块:2025年12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8日 10时00分;
2025-HT26 号地块:2025年12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8日 11时30分;
2025-HT24 号地块:2025年12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8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5-HT23****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成本为289.062万元,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总价款,由竞得人一并缴纳,幼儿园建设成本属于土地出让金,需竞得人一并缴纳契税。 (2)2025-HT24****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成本为520.668万元,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总价款,由竞得人一并缴纳,幼儿园建设成本属于土地出让金,需竞得人一并缴纳契税。 (3)********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成本为202.5万元,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总价款,由竞得人一并缴纳,幼儿园建设成本属于土地出让金,需竞得人一并缴纳契税。 (4)上述地块按照相关意见,用地单位需在48个月内全部建成,装配式建筑执行**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项目建设应满足**市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对应设计降雨量21.7mm。 (5)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发建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涉嫌闲置土地的,应履行配合调查义务;造成闲置土地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受让人未按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1‰的违约金。 (6)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知性,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部门,依法依规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性考古挖掘和文物保护。 (7)地块规划条件、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装配式建筑建设条件、养老用房、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等详见规划条件及附件。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文化路1872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36-****278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