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区遮阳棚拆装工程(第2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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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遮阳棚拆装工程(第2次)公告

预算金额:¥130526.53 元

项目需求详情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保障施工质量。

展开

项目名称:**区遮阳棚拆装工程(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24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价相同,询价小组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实施方案中实际可操作性、针对性、完整性,为项目提供服务内容以及在派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实力、相关业绩等方面综合情况,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标书代写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街道

预览1预览2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18 11:43:29

报名结束时间:2025-11-21 08:30:00

发布时间:2025-11-18 08:43:29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二、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不少于3次市政工程业绩。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超市平台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供缴纳凭证)
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工程施工期间,所配备人员必须全员在岗打卡,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施工企业对所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7)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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