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收费员劳务外包项目
二、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
三、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 1 |
某单位收费员劳务外包项目 |
采用劳务外包方式,派驻3名收费员。服务期限2026.1.1-2028.****.服务费上限为工资的18%。 |
48.4272万元 |
2025年11月 |
1.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采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条件设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劳务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如对采购需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通过邮箱反馈我部:
(1)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影印文件1套(纸质和扫描件):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意见建议书。
(2)提交方式:邮箱****@163.com。
2.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盖骑缝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1****2506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451-****6369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