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2025年11月17日作出的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的公示

审批
山东-聊城-临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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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5年11月17日作出的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的公示 时间:2025-11-17

****环境局****分局:2025年11月17日作出的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因施工工艺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符合夜间施工条件,****公司按照批准的施工部位、工艺、设备、时间进行施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35-****823

电子信箱:****@126.com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2楼14号综合窗口,邮编:252600

工程项目名称

******上院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

**市**路以东、**街**棠上院小区

名称

****

名称

******公司****公司

法人代表

王纪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1581MAEBY42Q41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137****7888

法人代表及电话

张丕辉 181****2929

联系人

袁荣祥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512********4136315

联系人

及电话

153****1010

联系人

及电话

吕金志189****2411

申请事项

施工部位

8#(楼/车库)1轴-15轴/0A轴-G轴轴线基础筏板部位

施工工艺

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

施工设备

混凝土天泵

预计施工量

1150m3

施工效率

30 (立方米/小时),预计需要时间共计 39 个小时。

申请施工

时 间

2025 年11月 22 日 6 时 30 分 —— 11 月 23日 21 时 30 分

审批
部门
意见

****公司按照批准的施工部位、工艺、设备、时间进行施工。同时,你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本申请事项批准后,你公司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2、应当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

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2025年11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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