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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鹏溪美苑小区(**) | 申报事项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 建设单位 | **** | 规划许可编号 | **** |
| 规划审批面积 | 总建筑面积8779.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115.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1.1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22.44平方米 | 拟核实面积 | 总建筑面积8691.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27.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1.1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22.88平方米 |
| 项目实施与许可存在不一致情况 | 绿地调整,部分与场地铺装位置互换,部分车位位置调整,车位个数未变化 | ||
| 备注 | 详见附件 | ||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按上述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0488
******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