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8号3206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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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标的名称

**市**区**四路芳草街28号3206房

现状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挂牌价(含税)

¥6,338,600.0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12月1日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一、转让方承诺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实物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 我方同意对本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名称

**市**区**四路芳草街28号3206房

权属状态

全部产权

标的地址

**市**区**四路芳草街28号3206房

项目性质

国有项目

是否涉及抵押、质押和担保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

是否涉及托管、冻结和查封

资产详细描述

该转让物业位于**市**区**四路芳草街28号雍雅园小区,所在层为32层(顶层),三梯多户,朝向为北向,建筑面积为123.5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用途为居住用房,装饰装修为简装,建成时间为2002年,小区规模较小,小区园林景观一般,物业管理为一般物业管理,实物现状一般,使用现状为闲置。

(房产)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登记机构

******管理局

权证编号

粤房地证字第C****610号

权利类型

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建筑面积(㎡)

123.56

债权人

证载面积(㎡)

123.56

所在楼层/总楼层

32/32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

建成年份

2002年

空间布局

3室2厅2卫

规划用途

居住用房

小区名称

雍雅园

朝向

西北

资产使用状态

空置

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证载权利人为**市****公司(**市****公司为****2003年09月至2008年12月曾用名),坐落于**区**四路芳草街28号3205房、3206房(**区已于2005年5月经中华人民**国国务院批准撤销并入**区),截至评估基准日,未进行产权变更。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综合

土地终止使用日期

使用年限70年,从2000年6月8日起

土地权利类型(如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年8月7日

评估基准日

2025年4月30日

评估方法

市场法

评估单价

51.30元/平方米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金额(含税)

¥6,338,600.00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过户税、费:

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竞买人各自承担。如产生其他更名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税费政策标准,受让方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2、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政府部门未批准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3、如涉及纠纷、抵押、担保、租赁或其他情况的说明。

是否涉及优先权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设定为19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以到账为准)

保证金的处理

1.资产成功转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该转让资产:

(1)意向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2)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3)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受让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受让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意向受让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转让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0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4、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意向受让方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买条件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交易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期****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资产转让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3、经公开征集,如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转让方与该合格意向受让****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竞价。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申请书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5、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意向受让方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其他损失。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7、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专业的税务律师,了解具体的税费政策和计算方式。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方式缴付。

权属变更及交付:

8、在转让方和受让方完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转让方收到全额交易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应在支付交易价款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将延后办理合同签署及相关手续。)

9、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有关手续。

10、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资产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房产过户后能否迁入户口,转让方、原产权单位及文交所不作保证,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若过户后因未能办理迁入户口而导致相关争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原产权单位及文交所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致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11、标的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更名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 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南方文交所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和了解本次转让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必须亲自前往实地看样,亲自了解和查验标的物,认真仔细查看标的物实际情况,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增价竞价方式

竞价底价

人民币6,338,600.00元

每次加价幅度:

5000元(及其整倍数)

是否带领看样

是(时间:另行通知)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环**路233****中心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98531W

经济性质

国有经济

企业类型

****公司(非上市)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国有经营性****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竞价方式组织公开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0750-878;020-****0750-852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交所对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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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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