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要求,现将《****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
调查单位:******公司
项目环评手续及审批情况:2021年6月,********研究院****公司)编制完成了《****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11月2日,取****生态环境厅《关于****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宁环审〔2021〕5号)。
开工日期:2021年11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
项目建设内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主要由线状与点状工程组成,线状工程主要有渠道生态整治、巡护道路建设,****泵站、建筑物改造等。共涉及渠首、唐徕渠、**渠、汉延渠、秦汉渠灌域和**山****泵站改造等,各施工段较为分散。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各施工点的空间分布及施工便利性,工期均安排在非灌溉期,按年度实施。
项目变动情况:本项目**渠渠道砌护工程施工涉及环境敏感区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掌政镇永南村水源地、掌政镇永固村水源地和通贵乡水源地准保护区,实际建设内容、建设方案与环评阶段一致,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第二农场渠砌护工程施工涉及****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际建设规模较环评阶段减小,对保护目标影响情况也随之减小。根据对照《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不涉及清单中的重大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验收调查结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落实了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制度。项目在设计、施工、环境管理及运行期均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验收调查,项目临时占地均已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效果较好;各泵站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保护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污染事件,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