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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现将******东露天电铲、钻机大修场地工程项目调试公示情况如下:
本项目位于**省****集团东露天矿工业场地内,在东露天矿工业场地内**电铲、钻机大修场地,维修能力为电铲年大修3台,钻机年大修4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露天维修区、大型零部件转运设备、维修车间、办公区、配套设施等工程。2023年8月7日,**市平****管理局以平审批字[2023]100号文对《**东露天电铲、钻机大修场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5年10月,项目改造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成,2025年10月11日于环评论坛公示竣工日期,现对调试情况进行公开,承诺对本次公开内容及时间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名称:******东露天电铲、钻机大修场地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平朔东露天矿工业场地西**
建设单位:****
调试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6年2月18日
联系人:李智强
联系电话:137****1322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