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100万吨/年矿产品加工项目装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区域内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0万吨/年矿产品加工项目装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凉山州雷****工业园
5、本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租赁工业用地**生产厂房和磷矿粉干燥处理装置、成球装置、成球烘干装置,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供气、环保等附属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磷矿球团100万吨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唐宇
3、通讯地址:**省**雷****村委会****工业园)办公楼505号
4、联系方式:139****3200
5、Email:****@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四****研究院
2、通讯地址:**市**区武科西三路375号
3、联系人:李工
4、联系方式:028-****525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eiPgoAIAxjReVWKx9VSy2w
提取码:111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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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