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的有关规定,****园区基****园区****停车场二****工园区危险化****停车场及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项目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业园区基****园区****停车场二****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专用停车场及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项目位于**县回隆镇竹**,项目由建****工业园区投资****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公司)完成调整方案,该项目设计方案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了石****委员会(执行主任会)第十九次(2023年第五次)会议,现将方案予以公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危险化****停车场和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涉及**县202514号和202515号两块地块。其中危险化****停车场为202514号地块,规****停车场用地(120803),建筑规模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934㎡,建筑总面积882.31㎡,总计容建筑面积251.22㎡,容积率0.018,建筑基底面积409.15㎡,建筑密度2.94%,绿地面积1570.30㎡,绿地率11.27%,建筑高度7.45米,机动车停车位17个(其中小车位5个,候检车位2个,空载车辆停车位8个,重载车辆车位2个);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为202515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建筑规模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978㎡,建筑总面积1693.30㎡,总计容建筑面积9.10㎡,容积率0.0004,建筑基底面积1693.30㎡,建筑密度8.07%,绿地面积3222.80㎡,绿地率15.36%,建筑高度4.2米等。
二、批前公示情况
(一)公示地点:
1.****政府官网(http://www.****.cn/index.html)
2.项目现场
**县****建设处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 2025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任选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
****511办公室(地址:**县**路33号)
2.电话建议:
0835-****043。
(四)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电话咨询:0835-****043。
(五)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将意见和建议注明(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话、邮寄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六)附图
特此公示。
附件:1.危险化****停车场鸟瞰图
2. 危险化****停车场总平图
3. 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鸟瞰图
4. 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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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