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对“**百川煤业年20万吨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8日,专注于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2024年10月,****公司租用******集团有限公司在****村委会小龙午(原****公司赁场地)地块用于煤炭仓储,建设**百川煤业年20万吨煤炭仓储建设项目。
该本项目主要贮存块煤(一级块煤)、混煤(一级煤矸石)、煤矸石(二级煤矸石),利用滚筒筛简单筛分****煤厂进一步加工配煤。项目主要沿用原有厂房、仓库共3100㎡,办公区187㎡以及运输道路。项目主要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将原有厂房进行封闭处理,仓储区安装滚筒筛一台,并配套环保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达储存20万吨煤炭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项目主要为煤炭仓储,主要用水为喷雾降尘用水。本项目劳动人员均不在厂区食宿,厂区水冲厕废水经过化粪池(2m3)预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暂存,由建设单位定期用于厂区菜地施肥,不外排。煤炭仓储工段喷雾抑尘用水进入产品后最终被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和外排,厂区无外排废水。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辅料、成品存储,物料装卸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项目原料进场后运输至仓库进行堆放,原料经筛分后堆存于仓库成品堆存区堆存,仓库均设置封闭式堆棚,仓库留有仅供车辆进出的通道,车辆进出口设置防尘帘,堆棚设有围挡及喷雾设施。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滚筒筛筛分过程的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噪声源强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部,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降噪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做到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原料、产品装卸过程散落的煤料)、各收集池定期清掏的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厂区内不设立维修区,装载机的加油和维修****加油站****修理厂进行,厂区无危险废物产生。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10月8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6****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