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第30001号 ) ********停车场(146个停车位)整体出租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5DL****210 | |
| 223,000.00 元 | ||
| 2025-10-31 | 挂牌截止日期2025-11-13 | |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房产 | |
| 出租标的位于********停车场,位于地下1-2层,共设有146个停车位,为****停车场,供小区内住户包月租用。出****停车场经营,现为使用中状态,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出租期限为3年。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交接具体事宜由出租方负责协调,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 ||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联络方式: 张女士,0411-****8888(工作日:8:30-17:00)。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停车场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其他 | 出租期限(年)3 | ||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占用 | 租金参考地段|||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停车场服务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中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4、法律、行政法规或**市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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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原经营管理使用合同已于2025年9月24日终止,出租标的状态为原承租方使用中,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本次出租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由出租方负责腾退,经营管理使用合同签订日期具体以实际腾退时间为准。 2、若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按照****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于********停车场(146个停车位)整体出租项目挂牌期间向****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在挂牌期间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3、出租标的租金不包括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通信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 4、承租方收取停车费用标准须和出租方协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办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向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收费。 5、出租标的租赁期间****停车场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停车场进行改造、改建。承租方承租后需代为管理春和市场东侧地上商户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 6、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停车场经营管理使用合同(样本)》(附件)。 7、其他披露内容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5】第202********00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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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经营管理使用合同,并在经营管理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其他租赁相关事项双方按照《****停车场经营管理使用合同(样本)》的约定执行,保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公告约定内容的前提下,全面履行该经营管理使用合同条款及内容。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经营管理使用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算账户后进行交接,具体以腾退时间为准。(明确自《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通信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同意《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知晓并同意《****停车场经营管理使用合同(样本)》的所有内容及条款。 (6)知晓并同意承租方收取停车费用标准须和出租方协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办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向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收费。 (7)知晓并同意出租标的租赁期间****停车场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停车场进行改造、改建。承租方承租后需代为管理春和市场东侧地上商户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 (8)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租赁资产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租赁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9)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算账户。 (10)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经营管理使用合同、拒付首年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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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0411-****0522、134****0640(工作日8:30-17:00) | |
| 网络竞价 | ||
| 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优先承租方”)时,由****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优先承租权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符合条件的除优先承租方以外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非优先承租方”)时,则视为优先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将按照如下方式组织交易:(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方时,由****组织交易双方按底价与非优先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信息公告期满,如同时产生符合条件的优先承租方和非优先承租方时,****将组织优先承租方和非优先承租方一同参加网络竞价,优先承租方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享有多次行权的权利,即优先承租方可多次对非优先承租方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行权,优先承租方行权则视为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并不代表最终报价,非优先承租方可通过加价的方式获得更高的有效报价。在非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承租方放弃行权的,则非优先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在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非优先承租方放弃加价的,则优先承租方成为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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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6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经营管理使用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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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经营管理使用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按年支付; | ||
| 无 | ||
| 不涉及 | ||
| **** | ||
| 912********9835592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省**市**区石葵路民运巷10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801,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丁卓 | |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0411-****0523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