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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2MA17QTKC1H | 建设单位法人:魏勇 |
| 李贵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大街1549****司法局办公楼)6楼605室 |
| **省八道江区板石沟金及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2-M747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26.43643 纬度: 42.008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02 |
| **环审字(表)〔202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 1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2MA17QTKC1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2MA17QTKC1H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1 |
| 2025-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114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是对吊水湖、松林、东大坡等三个矿段进行地质勘查,第一重点是东大坡区段,其次为松林区段和吊水湖区段,力争发现有工业开采价值的金、铜矿体,并进行进一步的工程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是对吊水湖、松林、东大坡等三个矿段进行地质勘查,第一重点是东大坡区段,其次为松林区段和吊水湖区段,力争发现有工业开采价值的金、铜矿体,并进行进一步的工程控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槽探工程:主要用于揭露追索矿体、含矿层、构造线等主要地质界线,探控地表矿体地质特征,为进一步布置深部钻探工程提供依据。槽探工程上口宽2~1.5m,底宽不小于0.8m,挖掘深度不超过3.0m,基岩深0.3~0.50m。槽探工程开挖出的废土石堆于探槽地表两侧,经编录、采样、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于开挖的探槽工程内,覆土后恢复植被。 钻探工程流程:先对需要进行钻探的地区进行测量工作;测量后进行表土剥离,进行钻探作业,钻探提取岩心,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完成后对钻探孔进行封孔。 | 实际建设情况:槽探工程:主要用于揭露追索矿体、含矿层、构造线等主要地质界线,探控地表矿体地质特征,为进一步布置深部钻探工程提供依据。槽探工程上口宽2~1.5m,底宽不小于0.8m,挖掘深度不超过3.0m,基岩深0.3~0.50m。槽探工程开挖出的废土石堆于探槽地表两侧,经编录、采样、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于开挖的探槽工程内,覆土后恢复植被。 钻探工程流程:先对需要进行钻探的地区进行测量工作;测量后进行表土剥离,进行钻探作业,钻探提取岩心,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完成后对钻探孔进行封孔。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项目勘探期废水处理措施。钻探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回用,生活污水进入临时防渗旱厕,清运施肥;对临时沉淀池、临时泥浆池、旱厕采取防渗;雨天禁止进行槽探开挖活动,避免雨水对表土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二)落实项目勘探期废气处理措施。勘探区设置围挡勘探采用湿式作业+洒水,堆放区采取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勘探区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三)落实项目勘探期噪声处理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合理安排钻孔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勘探期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合理暂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土石、钻屑、泥浆等),并应采取合理的处置方式,固体废物的贮存、收集、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每天工作结束随人员带下山,堆放垃圾集中点待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五)严格落实勘探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堆放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柴油储存区设立围堰防止因废水、柴油泄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保护,控制勘探活动范围,合理实施勘探工作,减少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勘探结束后,应及时停止探矿活动,并及时拆除工作区设备、临时设施等。对生态破坏区应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严禁“以探代采”。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项目勘探期废水处理措施。钻探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回用,生活污水进入临时防渗旱厕,清运施肥;对临时沉淀池、临时泥浆池、旱厕采取防渗;雨天禁止进行槽探开挖活动,避免雨水对表土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二)落实项目勘探期废气处理措施。勘探区设置围挡勘探采用湿式作业+洒水,堆放区采取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勘探区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三)落实项目勘探期噪声处理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合理安排钻孔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勘探期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合理暂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土石、钻屑、泥浆等),并应采取合理的处置方式,固体废物的贮存、收集、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每天工作结束随人员带下山,堆放垃圾集中点待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五)严格落实勘探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堆放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柴油储存区设立围堰防止因废水、柴油泄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保护,控制勘探活动范围,合理实施勘探工作,减少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勘探结束后,立即停止探矿活动,并及时拆除工作区设备、临时设施等。对生态破坏区立即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严禁“以探代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次勘探期结束后,后续建设活动应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次勘探期结束后,后续建设活动应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我公司正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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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临时防渗沉淀池 | 不排放 | 临时防渗沉淀池 | 无 | |
| 2 | 临时防渗旱厕 | 不排放 | 建设临时防渗旱厕 | 无 |
| 1 | 洒水降尘、未回填的表土进行苫盖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第Ⅲ阶段) | 洒水降尘、未回填的表土进行苫盖 | 无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路线以及禁止鸣笛等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路线以及禁止鸣笛等措 | 无 |
| 1 | 土石、钻屑临时堆放于勘探区内,待钻探结束后回填;废泥浆暂存于临时泥浆池中,待探矿结束后采用无害化固化填埋方法,项目产生的废土石及泥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槽探施工产生废土石堆放于探槽两侧,工作完成后及时回填于开挖的探槽内,覆土后恢复植被。坑探工程产生的废土石放置在钻孔附近,加盖苫布,待探矿结束后回填;生活垃圾每天工作结束随人员带下山,集中收集清运。 | 土石、钻屑临时堆放于勘探区内,待钻探结束后回填;废泥浆暂存于临时泥浆池中,待探矿结束后采用无害化固化填埋方法,项目产生的废土石及泥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槽探施工产生废土石堆放于探槽两侧,工作完成后及时回填于开挖的探槽内,覆土后恢复植被。坑探工程产生的废土石放置在钻孔附近,加盖苫布,待探矿结束后回填;生活垃圾每天工作结束随人员带下山,集中收集清运。 |
|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保护,控制勘探活动范围,合理实施勘探工作,减少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勘探结束后,应及时停止探矿活动,并及时拆除工作区设备、临时设施等。对生态破坏区应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严禁“以探代采”。 | 控制勘探活动范围,合理实施勘探工作,减少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勘探结束后,立即停止探矿活动,并及时拆除工作区设备、临时设施等。对生态破坏区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全程无“以探代采”的情况。 |
| 1 | 严格落实勘探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堆放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柴油储存区设立围堰防止因废水、柴油泄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堆放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柴油储存区设立围堰。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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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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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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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保护,控制勘探活动范围,合理实施勘探工作,减少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勘探结束后,应及时停止探矿活动,并及时拆除工作区设备、临时设施等。对生态破坏区应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严禁“以探代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加强生态保护,控制勘探活动范围,合理实施勘探工作,减少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勘探结束后,立即停止探矿活动,并及时拆除工作区设备、临时设施等。对生态破坏区立即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无“以探代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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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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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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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