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制30座以上****科技园(**县黄马乡)到****(**县莲塘镇)的学生接送,服务期限:5年(签订合同起开始)。****公司就以下服务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学院将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服务询价内容:
1.周末及节假日用车单接单送,****学院支付不高于300元/车/次,学生支付不高于2元/人/次);预计全年240次,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2.学院组****学院支付不高于350元/车/次)。预计全年150次,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二、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参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格式参见附件2);
4.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3)
5.服务报价单(参见附件4)。
三、评审办法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 服务内容 |
报价 |
限额 |
占比 |
|
| ****学院支付价格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40标书代写 |
|||
| 2 |
周末及节假日用车学生支付价格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20标书代写 |
||
| 3 |
学院组织包车单接单送价格 |
≤350元/次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40标书代写 |
四、相关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欢迎携带以上材料于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县莲塘北大道1636号****知行楼6213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谢蠡079****2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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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