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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6TG5H46J | 建设单位法人:姚胜利 |
| 代茗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 |
| **省**市新**西七路198号江河大厦 |
| **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及**县 |
| 经度:108.50084 纬度: 34.73082 | ****机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22 |
| 环审〔2018〕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6.19 |
| 18760.86 | 运营单位名称:**省东庄水利****公司 |
| ****0000MA6TG5H46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公司 |
| 916********530812K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监测****公司 |
| 916********917728K | 竣工时间:2025-10-16 |
| 2025-10-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6 |
| 2025-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info/2534 |
| 开发任务: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和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 供水水源:泾河。 供水对象:泾惠渠灌区、西咸新区、**新区、****园区和**县城**业生产。 供水结构:泾河地表水。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供水量:多年平均供水量4.35亿m3。 引调水量:4.35亿m3。 正常蓄水位:789m。 死水位:756m。 汛限水位:780m。 水库调节性能:不完全年调节。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枢纽坝型:双曲拱坝。 输水方式:不包含输水部分。 施工方案:施工期用水从泾河取水,取水口位于东庄坝址右岸下游1.1km支沟口处,支****泵站。 渣场:6个弃渣场。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方案:****水库取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渣场:增加为7个弃渣场,新设淳礼路****水库淹没范围内),未涉及环境敏感区 |
| 施工供水方案发生变化,从环评报告的泾河取水变为初设阶段的泔河取水。不属于“施工方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情形。经过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取水变化后,环境影响变化极小,仅施工期有轻微影响,运行期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2022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省泾**庄水利枢纽工程重大变动分析判定报告》****生态环境厅认定,****生态环境厅以陕环环评函[2022]16号文出具了《关于**省****工程部分建设内容变动的函》,认为本次工程内容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流量下泄保障设施:电站小机组泄放+生态放水管。 过鱼措施:集运鱼系统过鱼。 分层取水水温减缓措施:供水取水口分层取水。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坝址:泾河干流最后一个峡谷段出口以上29km,左岸为**县车坞镇,右岸为**县叱干镇。 坝轴线:中坝线。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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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系统自身,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方案。 | 部分废水经过处理达到《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NB/T 10488-2021)的砂石加工系统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其余的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 | 砂石料加工系统1废水采用“机械预处理—辐流沉淀池—高压隔膜压滤机脱水”方案,2022年9月投入使用;砂石料加工系统2采用平流沉淀池处理方案,2022年12月投入使用;砂石料加工系统3为干法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不设置沉淀池。砂石料加工废水处理后均回用。 | 施工期建设单位****集团监测****公司对砂石料加工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进行了每季度持续监测。根据本年度施工期监测结果,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水质能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同时符合《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NB/T 10488-2021),处理效果良好,符合环评要求的污水处理目标。 | |
| 2 | 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采用加絮凝剂沉淀的方法 | 处理后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后优先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冲洗,多余部分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后达标回用,不向外排放,沉渣定期人工清除,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 | 混凝土拌和系统1设两套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平流式三级沉淀池,2022年2月大坝混凝土浇筑时启用;混凝土拌和系统2设一套沉淀池,2022年5月投入使用;混凝土拌和系统3设置一个沉淀池,目前已拆除。 | 施工期建设单位****集团监测****公司对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进行了每季度持续监测,根据本年度施工期监测结果,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水质能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处理效果良好,符合环评要求的污水处理目标。 | |
| 3 | 基坑废水通过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可采用聚合氯化铝或者聚丙烯酰胺)进行处理,排水静置2h后抽出,剩余污泥定时人工清理干化后填埋处置。沉淀后排水优先用于混凝土养护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用水,多余部分可排放至下游河道。 | 《**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 | 2022年2月大坝混凝土浇筑时启用,在基坑旁设沉淀池,将污水进行沉淀,沉淀处理过后的污水用于混凝土养护及周边洒水降尘,其间污水处理产生的沉泥采用反铲挖砂机定期清理,在干化场干化后运往弃渣场处置。 | 施工期建设单位****集团监测****公司对基坑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进行了每季度持续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和监理记录,施工期间基坑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良好,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 |
| 4 | 施工营地和业主营地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选择采用WSZ-AO系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采用接触氧化工艺。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后回用绿地浇洒及道路降尘洒水。 | 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目标依照《**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COD、NH3-N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L、12mg/L以下。 | 施工一区营地、二区营地、水电四局项目部、水电基础局项目部等共安装有10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A/O+MBR,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内绿化、洒水降尘及公厕冲洗等;其他零星参建单位临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当地农户签订协议,用于农田灌溉。 | 施工期建设单位****集团监测****公司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进行了每季度持续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设备处理后,生活污水处理水质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的回用水标准,可以回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 |
| 1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抑尘、封闭运输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根据现场调查和监理记录,施工期采取了以下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为有效抑制扬尘,配置洒水车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及沿线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建立洒水降尘台账,根据天气情况晴天每天洒水2~3次,每次洒水时间不少于2小时。针对土石方开挖,项目部在钻机造孔施工时采取湿法作业,避免扬尘。 (2)各施工作业面采取雾炮机降尘,防止开挖和施工扬尘产生。施工道路安排专人进行清扫,洒水车定期对路面进行冲洗。钻孔潜孔钻机全部安装集尘器,防止钻孔产生过大扬尘。所有运渣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的方式进行了封闭运输。临时存土均绿网及时覆盖。各区场地及道路硬化按设计要求完成100%。所有非移动机械进场,有合格证,尾气排放均达标。 (3)拌合站的拌和系统以及骨料仓使用彩钢板进行封闭,防止扬尘对环境的污染,现场配置专用洒水车负责对现场道路进行冲洗及洒水降尘。 (4)对施工现场开挖后的作业面采用细目网进行覆盖。运输车辆防尘,项目部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速度,减少车辆行驶造成扬尘,同时严格控制车辆装渣量,防止运输过程中掉渣造成扬尘。 | 在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期,建设单位****集团检测****公司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为1#刘家村、2#相家村、3#砂石料加工系统1、4#施工生活1区、5#施工生活2区、6#水电四局坝肩、7#施工生活3区、8#坝址。监测项目包括总悬浮颗粒物、PM10、SO2、NO2。监测频率为每年4次,每次连续监测3天。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环境空气各点位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 1 | 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优化施工时间、车辆限速、安装隔声窗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 根据现场调查和监理记录,施工期采取了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噪声危害,各施工单位在生活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进入生活营地和生活区的车辆不得使用高音或怪音喇叭。在受噪声影响的村庄等敏感点的公路上设置了减速禁鸣标志,高噪音设备采取了减震措施。存在露天爆破作业的单位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对在高噪声环境下施工的作业人员佩戴防噪声耳塞、防噪头盔等防护装置,保护施工人员健康。 | 在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期,建设单位****集团检测****公司对1#基础局、2#水电四局、3#施工生活1区、4#施工生活2区、5#施工生活3区、6#大坝作业区、7#水电八局砂石料加工系统1、8#水电四局混凝土拌和系统、9#水电八局**坝砂石料加工系统、10#水电八局混凝土拌和系统、11#水电八局,以及12#刘家村、13#相家村居民点的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监测1次,每天昼夜各1次。根据施工期声环境监测成果,各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比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前后工程区附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知,施工区域声环境质量并未发生明显变化。 |
| 1 | 施工弃渣处理:设置6个弃渣场,弃渣需集中堆放至指定渣场,禁止随意倾倒,并采取浆砌石挡渣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 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沉泥定期清理,干化后运至弃渣场; 生活垃圾处理:设置150个垃圾桶和3座20m3垃圾收集池,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含油抹布和污泥等危险废物需专用容器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每工区设40m2危险废物贮存室,配备0.5m3暂存铁桶,并符合防雨防渗标准。环评批复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1)生活垃圾 各施工区营地均放置了垃圾桶收集垃圾,并在施工人员集中区附近建垃圾收集池集中存放。各施工单位(水电四局、水电八局**坝、水电八局砂石料、水电十四局、水电基础局****公司签订了垃圾清运协议,****公司每两天清运一次垃圾,****处理厂实施规范处理。 **水建项目部与**县叱干镇签订了垃圾清运协议,定时清运垃圾。 陕建集团在项目部及营地设置了垃圾桶收集垃圾,与村及个人签订了清运协议。(2)危险废物 国家将废矿物油列入国家危废名录,废油必须按照危废进行处置。经检查,各施工单位危废管理均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均制定危废管理台账。目前水电四局、水电八局**坝水垫塘、水电八局砂石料、水电十四局、水电基础局项目部已设置了危废暂存间,集中存放、收集。监理部要求各标段按要求和实际产生情况设置危废暂存间,按规定格式填写危废管理台账,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 1 | 项目在初期蓄水和运行期间,4月15日至6月15日、6月16日至8月31日以及其他时段分别下泄不低于10.66m3/s、15.99m3/s、5.33m3/s的生态流量,初期蓄水期通过坝下水垫塘、导流洞边墩侧面设置的孔口及排沙底孔下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发电下泄生态流量。在东庄坝址断面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包括水温、流量。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方案及措施。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系统。 | 主体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目前已施工完成,**坝水垫塘已完成蓄水,具备泄放条件。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已经安装调试完成。 | |
| 2 | 落实鱼类栖息地保护工作。将泾河**区域的弥家河段(长约10km)作为栖息地保护河段,禁止进行拦河设施开发活动;划定禁渔区,加强渔政管理,定期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设立人工鱼巢。 | ****水利局已发布《关于泾河弥家河段鱼类栖息地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咸水函〔2017〕14号);建设单位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省泾**庄水利枢纽工程鱼类栖息地保护管理规划》,于2024年8月取得了专家技术咨询意见;目前鱼类栖息地保护项目现场建设工作已完成,已根据现场情况和栖息地建设效果编写完成鱼类栖息地水生生物**监测中期工作报告。 | |
| 3 | 建设集运鱼系统,采用集鱼平台集鱼,运鱼车进行运鱼,主要设施包括集鱼平台、运鱼车等。环评批复要求:****水库、****电站和泾惠渠渠首过鱼需求,采用集运鱼方式过鱼,集鱼设施布置在泾惠渠渠首冲沙闸下游左岸,下阶段应做好生态学及水工模型实验,优化细化过鱼方案,并开展专题设计;运营期,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过鱼。 | 项目自启动以来,因涉及郑国渠首遗址保护范围,方案审批及协调耗时较长,直至2025年6月才完成全部前置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因7~9月为河道汛期,水文条件复杂,施工安全及度汛风险较高,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于2025年9月22日开始施工,预计2026年4月集运鱼系统及生态泄放设施可施工完成并具备运行条件。 | |
| 4 | 建鱼类增殖放流站,放流对象为鲤鱼、鲇鱼、拉氏鱥。放流数量107.6万尾/a,其中近期放流29.05万尾/a,远期增加放流78.55万尾/a。批复要求:初期蓄水前,在业主营地范围内建成鱼类增殖站,加快对**高原鳅等鱼类增殖技术研究,项目初期蓄水期及运行期长期放流拉氏鱥、**高原鳅、斯氏高原鳅和鲤鱼等鱼类。 | 鱼类增殖站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已完成建设,具备运行条件。 | |
| 5 | 严格落实泾河干流生态调度方案。每年4月至6月鱼类繁殖期实施生态调度,不得少于一次,持续时间不少于5天,流量日涨幅不低于10%,调度期东庄坝址断面流量峰值不低于15.99立方米/秒。加强下游湿地保护,结合流域洪水预报,当6月至8月洪水过程无法满足下游最大平滩流量时实施生态调度,不得少于一次,保障下游滩地洪峰流量不低于716立方米/秒,峰值流量持续时长不少于6小时。遇连续枯水年情形,在上述生态调度基础上,9月份停止部分或所有农业供水,压减工业供水,为下游湿地增加1次生态调度。针对下游湿地生态系统长期开展监测和评估,根据结果优化运行调度及生态调度方案。 | 建设单位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编制完成《东庄水利枢纽工程生态泄放联合调度机制及方案研究》报告,明确了蓄水****水库生态调度方式。 | |
| 6 | 采用3层固定取水口的分层取水措施降低低温水不利影响,并在库区、坝前、坝下及灌区开展水温监测。加强泄洪氮气过饱和影响监测,制定应急和补救方案。同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 低温水减缓措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正在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根据工程初期蓄水规划,下闸蓄水初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水库限制蓄水位为666m,2026年汛期(7至9月)水库限制蓄水位为715m,2026年10月1日以后不设限制蓄水位。预计初期蓄水至死水位756m后,分层取水设施可实现功能。 | |
| 7 | 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禁止在**泾河重要湿地范围内设置取料场、弃渣场和生产生活区等。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 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建立制度方面,建设单位通过制定相关环保水保管理制度规范施工单位施工行为。 在加强生境建设方面,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进行了枢纽工程区的绿化,包括对渣场栽播撒灌草进行植被恢复,进行了进场路边坡的治理、栽植灌木等。 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库区叱干镇**村新增发现1株300年树龄国槐(海拔778m),胸径96cm,经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古树(古树编号****)。目前库区古树****市政府批准,同意按批复方案进行移栽。本次阶段蓄水淹没范围不涉及该古树生长区域,移栽工作计划竣工验收前开展。在动物保护方面,根据现场调查,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包括鸟类、爬行类等大量野生动物在施工区附近活动。工程下闸蓄水前动植物搜救项目实施方案已委托**三木****公司于2025年7月编制完成,目前已完成蓄水前搜救工作。 |
| 1 | 电站建设存在的环境风险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水库运行;另一方面是工程运行后库区有可能发生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影响区域内生活用水以及**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 据调查,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地质灾害、水污染等环境风险事故。工程区内道路交通运行过程中,未发生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进入泾河等事故。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县、****环境局办理备案。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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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庄水库移民搬**置区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包括居民点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绿化、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置等。 (1)移民安置污水处理措施 1)集中安置点 马家、相家、苏家、龙高、焦家河、香庙移民安置点****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先进入化粪池处理,上清液经污水网管系统收****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2)分散安置点 工程拟采用沼气池对农村移民人畜粪便进行处理,按后靠安置点每户设置1个约8m3的沼气池计算。 (2)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1)集中安置点 在每户居民家配备1个垃圾桶,用于盛放有机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将新鲜的厨余及菜叶、果皮等用做家畜饲料,不可回收的无机垃圾送到公用垃圾桶。 每个安置点内设置公用垃圾桶20个,不可回收无机垃圾由居民自行放入安置点的公用垃圾桶内,由专人负责清理,定期清运至安置区域垃圾收集点,****填埋场。 2)分散安置点 各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新鲜的厨余及菜叶、果皮等用作家畜饲料,对变质及未能利用的其它有机可降解成份放入沼气池厌氧降解处理,剩余无机垃圾送到当地的垃圾收集点。 (3)生态保护措施 1)移民安置区开发土地,新修公路、****基地、园地、耕地时,禁止毁林开荒,禁止在25°以上的陡坡地和水土流失严重、政府明令禁止开垦的地区开荒造地;土石方要进行合理的堆放,以减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2)对于移民安置中新开垦耕地、移民新村的建设,以及配套建设的水利工程、交通道路等,均需要在工程设计中同时考虑水土保持措施;对不可避免要破坏天然植被的区域在工程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 3)移民安置搬迁期,要防止少数就地后靠移民在不经过规划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毁林开荒,****水库****水库周边森林植被进行滥砍滥伐。应在移民安置工****水库区域加强管护,对植被较差的局部地区和安置区的水源林区要实行封山育林、育草。 4)分散的移民安置区要修建沼气池,发展沼气解决能源问题,同时减少对移民区周边森林环境的破坏。 5)移民安置后要营造薪炭林,以减少对天然林的破坏。 6****政府要争取更多的国家有关生态工程的投入,加大营造和保护移民安置区周边天然林的力度,以逐步改善其生态环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6个移民安置点均已建成,基本入住完成。经现场调查,6个移民安置点均已设置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工艺为A2/O+MBR或A2/O,******设备处理能力70m3/d,**市龙高、****设备处理能力15m3/d,永******设备处理能力10m3/d,****设备处理能力79m3/d,南坊****设备处理能力120m3/d。 经现场调查,各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安置房前栽植少量景观树木,并设置了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和宣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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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禁止在**泾河重要湿地范围内设置取料场、弃渣场和生产生活区等。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建立制度方面,建设单位通过制定相关环保水保管理制度规范施工单位施工行为。 在加强生境建设方面,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进行了枢纽工程区的绿化,包括对渣场栽播撒灌草进行植被恢复,进行了进场路边坡的治理、栽植灌木等。 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库区叱干镇**村新增发现1株300年树龄国槐(海拔778m),胸径96cm,经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古树(古树编号****)。目前库区古树****市政府批准,同意按批复方案进行移栽。本次阶段蓄水淹没范围不涉及该古树生长区域,移栽工作计划竣工验收前开展。在动物保护方面,根据现场调查,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包括鸟类、爬行类等大量野生动物在施工区附近活动。工程下闸蓄水前动植物搜救项目实施方案已委托**三木****公司于2025年7月编制完成,目前已完成蓄水前搜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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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